论文降重

ICSID仲裁管辖权在中国的适用

时间:2018-03-28 16:15:26 编辑:知网查重入口 www.cnkiid.cn

 

一、《1965年华盛顿公约》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概述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这个非比寻常的的20年中,欧洲大陆的英法德意等老牌资本主义强国在美国政府主导的“马歇尔计划”中浴火重生,不仅没有在二战的炮火中被消磨了意志,丧失了振作的机会,还凭借着美国盟友的大力支持,鲤鱼跃龙门,在战争的满目疮痍中重建了美丽的家园,国力迅速的恢复到了战前的水平,国民生产总值也创下了历史的新高,国民生活水平也与二战前不可同日而语,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历史发展的新篇章。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加速了资本对外扩张的步伐。为了攫取更加丰厚的利润回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将大量的闲置资金撒向海外,到了二战以后,新近独立的各个发展中国家为了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从而对本国国内的境外企业进行了大量的国有化措施,这就和发展中国家发展本国的民族工业产生了严重冲突。由此造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于投资方面的的争执和纠纷。因为发展中国家很大一部分都是资本输入国,所以他们一向就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坚持将投资争端划归其国内管辖的范围;与之相对应的,一贯是资本输出大国的各大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各自国家的境外个人名义投资者的利益免受损失,主张采用国际管辖的方法,甚至在现实情况中不吝啬滥用外交保护权。这样的斗争既妨碍了全球经济合作以及国际私人投资的发展,又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解决这场纷繁复杂的长期斗争,为国际投资和贸易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在世界银行等机构的大力支持下,经历了参加了会议的各个国家的无休止的争吵呵斥辩解呼吁申诉讨论反复修改之后,在1965年正式通过了《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即《华盛顿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致力于解决东道国和外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端,给各个国家提供了一套专门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公约于1966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以下简称ICSID或者中心) 就是依1966年10月正式生效的这个《关于解决国家和其他国家国民投资争端公约》(1965年华盛顿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进而设立的国际组织。这个中心的设立就是为了解决愈演愈烈的国际投资争端的,争端越来越多,争议越来越大,发达国家都不愿意去发展中国家投资了,那对于全球经济的发展是一个绝对重大的打击,所以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坐不住了,为了增强和稳定住发达国家对向发展中国家继续持续的投资的信心,就站起来呼吁全世界所有的国家,尽量的搁置争议,实在是难以调和的,就递交到一个相对中立的第三方组织去仲裁,这样的话可以说比较公平公正的去处置一件事情了,争议双方也就不好再继续争议下去了,对于事情的完美解决就可以说是起到了不小的促进作用了。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中心就应运而生了。当然了,这个中心也不是万能的,什么事情都能干,任何争议任何问题都能解决的掉,并不是所有的争议他都能够去解决,这样的能力,强大如联合国他也做不到啊。中心职能是解决关于国际投资争端的问题,与投资领域无关的,不好意思无权过问,这就造成了中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初衷肯定是好的,为了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加强世界各个国家之间的相互投资,中心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中心自建立初始也是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发展过程的,从设立之初到现如今也是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摸爬滚打出来的,从最开始的没有仲裁案子可以接受,到现在仲裁案件的不断增加,中心的影响力也是在逐渐的加深的,这样的影响力可以从方方面面感受出来,中国就是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在一个社会历史发展的十字路口和重要节点上,做出了这样的一个重要的选择,在1993年正式签署文件,成为《华盛顿公约》缔约国,也就是中心的成员国之一。

想知道重复率是多少?点击“知网论文查重入口”直连中国知网查重检测系统